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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中医医院 关于清退尸体搬运费的通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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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中医医院 关于清退尸体搬运费的通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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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中医医院

关于清退尸体搬运费的通告(二)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的通知》(桂医保规(202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调整我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发(2023)28号)规定。现将我院清退尸体搬运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凡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在河池市中医医院死亡患者的亲属。

  二、办理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三、办理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中山路70号,河池市中医医院总务科办公室。

  四、所需材料:申请人需提供能够证明其与逝者法定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五、退费方式:相关资料经查实后经微信转账或现金完成退费。

  六、咨询电话:0778-2560265,肖先生 13517787104

  特此通告

河池市中医医院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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